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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3/31起強制揭露勸募活動逾期備查情形 強化捐款責信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0-03-30
  • 更新時間:110-05-17

      自民國110年3月31日起,衛生福利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將加強揭露勸募團體逾期辦理勸募活動備查情形。衛生福利部呼籲民眾捐款前,應先確認勸募團體之勸募許可文號、勸募活動許可期間,並鼓勵民眾至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勸募計畫內容、是否有逾期備查情形以及歷年執行成果,評估勸募團體執行能力及了解捐款用途,共同監督社會資源之運用。

      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提供勸募活動捐款專戶資料、成果備查報告書、捐贈人資料、勸募活動支出明細、執行(服務)成果報告、結案備查報告書、執行成果變更紀錄及勸募團體網路公開徵信網址等資訊供民眾查詢。勸募團體如逾期提報捐款專戶、捐贈人資料、勸募活動成果報告及使用情形等備查作業,違規的紀錄亦會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揭露。民眾捐款前,宜詳加檢視勸募計畫內容與募得款支用情形與流向,以確保捐款能被妥善使用。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蘇昭如副司長表示,為積極輔導勸募團體踐行法定備查程序,衛福部每年分區辦理公益勸募法規、備查作業及系統操作教育訓練,並委託會計師針對勸募活動之辦理情形進行查核,另規劃於110年度針對實募金額較高、不同類型及遭陳情檢舉之勸募團體進行查核,提高案件查核比例,加強輔導勸募團體落實財務揭露。

      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勸募團體在單一縣市辦理實體勸募活動或僅以媒體、網路、網頁宣傳或文宣寄送方式宣傳者,向活動所在地或會址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提出申請勸募活動。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市)者,向衛福部提出申請。自104年起,向衛福部提出申請勸募活動,均須透過公益勸募管理系統線上提出;向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提出申請者,亦可透過公益勸募管理系統,但如以紙本書面方式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勸募計畫及活動辦理情形於各縣市專區查詢。

公益勸募管理系統(勸募活動申請、勸募活動查詢、宣導及統計資料及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受理窗口資訊等)網址:https://sasw.mohw.gov.tw/ap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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