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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之受理推薦日期、表揚名額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9-11-16
  • 更新時間:109-11-17

一、受理推薦日期為即日起至109年12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資深敬業獎表揚名額無限制,其餘獎項表揚名額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勞工局(處)、教育局(處)及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及所屬之社會福利機構、本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共45名。
(二)各私立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共60名。
(三)公私立醫事機構共15名。

三、請依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第七點規定之名額,不得超額報送,並請推薦單位按各獎項分別造冊(格式如附,請務必填列優先順序)及填具推薦表(1式3份),紙本請郵寄至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04號2樓之6、02-2763-2967;WORD檔及PDF檔請傳送mhsw0313@gmail.com),佐證資料請逕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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