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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度專科合格訓練組織辦理社會工作督導訓練補助經費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9-02-06
  • 更新時間:109-02-06

申請期間:

(一)第一次申請:本(109)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即日起至109年3月13日(週五)止送達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申請:本(109)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核定日起至109年8月14日(週五)止送達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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