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部「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專案計畫」辦理。
二、補助對象:全國任(僱)用社工人員之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立案民間團體。所稱社工人員為符合下列其中任一項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2、職稱含「社工」之人員。
三、申請方式:108年11月15日前
1、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錄在職社工人員個人資料並新增意外傷害保險資料(網址:https://sasw.mohw.gov.tw/mosw,路徑:首頁登入→社工人力管理及分科分級訓練。尚無帳號者,須於首頁點選「『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各級單位帳號申請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帳號申請」申請帳號,操作方式請參考首頁「社工人力操作手冊-分科分級(民間單位)」,系統操作疑問請洽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2-77447126)。
2、請備妥本部合作廠商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國社工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公費版要保書、投保暨在職名冊、加保同意書,逕送該公司各區收件窗口,完成申請(須由單位送件,不接受個人申請)。
四、旨揭保險保障範圍限社工人員執行職務期間,有關該保險相關資訊,請詳見和泰產險網站-產品櫥窗,前開要保書、投保暨在職名冊及加保同意書亦至此下載(網址:http://www.hotains.com.tw)。
五、108年6至8月間已自費向和泰產險加保「全國社會工作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之民間單位或其社工人員,請於9月30日前(郵戳為憑),依以下流程申請補助:
(一)由所屬單位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錄被保險在職社工人員資料(流程如說明三、1.)。
(二)至衛生福利部網站下載填畢申請書(https://dep.mohw.gov.tw/DOSAASW/lp-530-103.html,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最新消息),敘明匯款帳戶,隨信檢附和泰產險開立之保險費收據正本、投保人員名冊(或個人保險證)影本,掛號郵寄至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第3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社工團體意外保險)。
六、已獲本部本(108)年度推展社會福利經費補助「專業人員意外保險費」或公益彩券回饋金社工人身安全提升計畫補助「執業安全保險費」之社工人員,不得重複申請本保險補助(獲補助之民間單位,仍須至本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登錄受補助人員資料,始可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