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自106年6月開辦至今,已有6,856人申請開戶,開戶家庭與政府已共同為弱勢兒少存下1億3,371萬餘元。衛生福利部為鼓勵更多符合資格之開戶人參與並能持續穩定儲蓄,於107年12月7日發布施行《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為使政府接受用於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捐贈能獲妥善分配及運用,發布施行《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期能結合現有社會資源及各界善款,納入更多符合資格的家庭,替弱勢兒少存下開拓人生的第一桶金。
《獎勵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開戶人存款辦法》訂定重點如下:
一、 訂定依據:為鼓勵兒少教育發展帳戶開戶人長期穩定儲蓄,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13條第3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存款滿一定期間之開戶人,提供鼓勵其持續存款之獎勵金及獎勵措施。
二、 條文內容:本辦法共5條,包括授權法源依據、獎勵金發給對象及金額、衛生福利部及地方政府可自行或結合資源辦理獎勵措施、施行日等。
三、 發給獎勵金:開戶人每連續3年都有存入年度擇定之自存款總金額,由衛生福利部發給每月自存款上限金額2倍的獎勵金。以107年為例,獎勵金為1,250元x2倍=2,500元。
四、 各項獎勵措施: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政府為鼓勵符合資格者申請開立帳戶或開戶人持續存款,亦可提供實物給付、辦理公開表揚、提供獎助學金、優先提供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或其他獎勵措施。
《政府接受捐贈用於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分配辦法》訂定重點如下:
一、 訂定依據:為期結合各界捐贈以推展兒少教育發展帳戶,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24條第1項明定,主管機關得接受各界捐贈,用於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事宜。
二、 條文內容:本辦法共8條,包括:授權法源依據、受贈財物應妥善管理運用及專帳儲存、捐贈用途及分配原則、捐款用以協助繳納自存款之優先適用對象、衛生福利部接受捐贈運用分配原則、捐贈指定特定開戶人之辦理方式、施行日等。
三、 捐款分配原則:明定地方政府可運用捐款協助生活陷入困境之開戶人繳納自存款,優先協助對象包括長期安置兒少、同一家戶內有2名以上開戶人、身心障礙兒少、原住民兒少、其他經地方政府認定確有需要之兒少等。
四、 統籌分配原則:衛生福利部接受捐贈後,統籌分配各地方政府發給兒少教育發展帳戶開戶人。
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是為弱勢孩子存下未來的希望,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通過後,衛福部期盼透過訂定授權子法,鼓勵符合資格者申請加入帳戶,並能持續穩定存款以累積財富,在中央、地方及民間資源的協力與合作,讓更多貧窮失依兒少可以穩定走在脫貧自立的路上,實現政府照顧弱勢兒少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