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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公益勸募及毒品防制類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4-02-26
  • 更新時間:110-01-26

一、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至104年3月16日截止,屬地方性之申請案件,務請於104年3月2日前送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核轉;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詳細計畫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民間團體應檢附章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明書影本)各3份。

二、為符公益彩券回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並符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業務主管範圍,請勿提報下列案件:
(一)與本部現行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性質。
(二)已於直轄市、縣(市)政府105年度及以前年度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非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管業務之申請補助計畫。

三、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第11次委員會議決議,為簡化作業、縮短審議時間,並適度維持計畫競爭評比機制,於「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所定用途之前提下,應訂立用途主軸,俾建立後年度受理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分配之依據及政策目標。基此,105年度有關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軸項目計6項(詳如附件),係為105年主要申請範圍,申請計畫請依此主軸原則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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