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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及公益勸募類計畫,自即日起至107年7月16日受理申請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7-05-30
  • 更新時間:110-01-26

一、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至107年7月16日止,請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辦資訊網提案(https://pwelweb.sfaa.gov.tw/)並函送申請表及計畫書1式1份至本部;屬地方性之申請案,請提前於107年7月2日前函送申請表及計畫書1式1份至地方政府,並由地方政府於申辦資訊網產製初審彙整表,連同申請表及計畫書核轉本部。

二、本部依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小組第11次委員會議決議,於「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所定用途之前提下,共規劃19項主軸項目,作為108年度分配之依據及政策目標,並因應無紙化政策,業已公告於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https://dep.mohw.gov.tw/DOSAASW/mp-103.html)、心理及口腔健康司(https://dep.mohw.gov.tw/DOMHAOH/mp-107.html)與保護服務司(https://dep.mohw.gov.tw/DOPS/mp-105.html)網站之公益彩券回饋金專區。

三、各單位之申請計畫,可不限於前開主軸項目,若具有創新性、實驗性及整合性質,亦可提出申請。惟為符合公益彩券回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請勿提報下列案件:

(一)與本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性質者。

(二)已於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縣(市)政府108年度及以前年度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非本部主管業務之計畫。

四、如欲詢問本部各福利別公益彩券回饋金業務,請洽各聯絡窗口:

(一)社會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及公益勸募類:楊碧雲(02-8590-6625)

(二)心理健康類:林昇賢(02-8590-7443)

(三)保護服務類:林久儷(02-8590-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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