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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生態檢核專區

  • 資料來源:秘書處
  • 建檔日期:110-04-21
  • 更新時間:114-05-19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0月6日工程技字第1100201192號函修正,爰本部依循施政透明及資訊公開透明化之原則,及前開注意事項第十三點規定,將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辦理情形公開如下:

(一)

  1.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2.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0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3.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1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4.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2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5.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3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二)

  1.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2.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0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3.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1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4.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2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5.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3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三)

  1. 109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2. 110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3. 111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4. 112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5. 113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四)相關連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專區」

(五)聯繫窗口:韓先生   電話:(02)8590-6591   電子郵件:se6562@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