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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生態檢核專區

  • 資料來源:秘書處
  • 建檔日期:110-04-21
  • 更新時間:113-03-06

        「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10月6日工程技字第1100201192號函修正,爰本部依循施政透明及資訊公開透明化之原則,及前開注意事項第十三點規定,將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辦理情形公開如下:

(一)

  1.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2.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0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3.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1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4.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2年勞務類技術服務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二)

  1.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09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2.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0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3.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1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4. 本部及所屬機關(構)112年工程決標案件辦理生態檢核執行情形

(三)

  1. 109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2. 110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3. 111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4. 112無需辦理生態檢核案件抽查情形

(四)相關連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專區」

(五)聯繫窗口:韓先生   電話:(02)8590-6591   電子郵件:se6562@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