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共設施使用期間之安全及永續利用,應依循相關法規,建立所屬維護管理手冊及標準作業程序(SOP),作為後續維護執行之依據。並應導入三層次管理機制,即主辦機關負責管理養護、上級機關負責督導、主管機關負責監督,各司權責,藉以徹底落實維護管理制度。爰本部依循施政透明及資訊公開透明化之原則,將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維護管理資訊建檔保存並公開如下:
(一)本部維護管理情形
類別 | 是否有維護管理手冊 (或委辦契約) |
主辦機關之 管理養護是否落實 |
上級機關之 督導是否落實 |
主管機關之 監督是否落實 |
是否有將維護管理資訊公開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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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類 | 是 | 是 | 不適用 | 是 | 是 |
建築類-大樓基礎設備
一、法規依據:建築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二、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投縣政府;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無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含防火區劃檢查、非防火區劃檢查、內部裝修材料檢查、避難層出入口檢查、樓梯及安全梯檢查等內容;設備安全檢查包含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檢查等內容,檢查結果均合格。
建築類-大樓機電設備
一、法規依據:電業法
二、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南投縣政府及台電轄區營業區處;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機電設備委託操作維護管理勞務採購契約書、機電設備內容及維護概要、機電設備管理基準書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辦理維護保養,並針對大樓高壓用電設備,每6個月檢驗1次,每年全面停電檢驗1次,維護期間皆保持相關設備之正常運作。
建築類-大樓消防安全設備
一、法規依據:消防法、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二、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保養暨檢修申報勞務採購契約書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針對滅火器、消防栓、自動灑水及消防廣播系統進行維護保養及故障維修,並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維護期間相關消防設備均能正常運作。
建築類-大樓電梯設備
一、法規依據:建築法、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二、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電梯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進行定期維護保養、零件材料更換、申辦電梯使用許可證及電梯故障臨時叫修服務,維護期間電梯皆能正常使用。
建築類-大樓弱電系統設備
一、無相關法規,由本部自行管理維護
二、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大禮堂及會議室視聽音響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門禁監視系統及公告資訊系統勞務採購契約書、智慧建築標章-設施管理指標資訊系統暨設備維護勞務採購契約書、緊急發電機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排煙窗設備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停車管制收費系統勞務採購契約書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進行相關弱電設備之定期維護保養、零件材料更換及臨時叫修服務,維護期間相關設備皆能正常使用,若有故障亦能儘速恢復運作。
建築類-大樓空調設備
一、無相關法規,由本部自行管理維護
二、主辦機關:衛生福利部
三、維管手冊:中央空調控制系統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空調冰水主機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空調儲冰主機維護保養勞務採購契約書
四、執行情形:每年委託專業廠商進行相關空調設備之定期維護保養、零件材料更換及臨時叫修服務,維護期間相關設備皆能正常使用,若有故障亦能儘速恢復運作。
(二)本部所屬機關(構)維護管理情形
社會及家庭署、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康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無建築類公共設施需維管)、基隆醫院、臺北醫院、桃園醫院、苗栗醫院、豐原醫院、臺中醫院、彰化醫院、南投醫院、嘉義醫院、朴子醫院、新營醫院、臺南醫院、旗山醫院、屏東醫院、恆春旅遊醫院、花蓮醫院、臺東醫院、澎湖醫院、金門醫院、八里療養院、桃園療養院、草屯療養院、嘉南療養院、玉里醫院、樂生療養院、胸腔病院、北區老人之家、中區老人之家、南區老人之家、東區老人之家、澎湖老人之家、北區兒童之家、中區兒童之家、南區兒童之家、南投啟智教養院、雲林教養院、臺南教養院、少年之家、彰化老人養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