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及保護個人隱私,重新檢視衛福資料應用管理,自本(113)年9月24日起「協作分析案件」僅提供死亡與否比對、死亡日期欄位;如有死因碼需求,需申請至資科中心獨立區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