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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防疫,避免群聚感染,本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自5月2日起滾動調整防疫管制措施。

  • 資料來源:統計處
  • 建檔日期:111-04-12
  • 更新時間:112-05-02
為加強防疫,避免群聚感染,本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自5月2日起滾動調整防疫管制措施如下,請使用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一、自5月2日起進入資科中心分析人員,須至少符合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並出示疫苗接種證明,出示方式如下:
(一)接種紀錄卡(小黃卡)。
(二)健保卡(有張貼疫苗接種日期)。
(三)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四)健康存摺之疫苗接種紀錄(下載健保快易通APP)。
二、若尚未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者,則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若使用家用快篩,請在快篩試劑上註明施作日期及時間,並與可顯示日期及時間的物品(例如電子時鐘、平板、電腦等)合照,現場出示照片及試劑以資證明,若有造假之事實,依規定可處最高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始能進入獨立區分析資料。
三、請確實遵守各項防疫規範,進入資科中心前,請配合完成實聯制並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手部清潔消毒、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並填寫健康聲明書,以守護你我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