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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及應準備文件

  • 資料來源:統計處
  • 建檔日期:110-05-03
  • 更新時間:111-05-31

申請資格

  1. 政府機關之業務需求。
  2. 學術研究及其他專業機構之研究用途需求,專業機構包括醫療院所、衛生福利相關學(協)會、非營利性質基金會。
  3. 衛生福利相關產業基於研究發展需求,得申請使用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之特定衛生福利資料。

應準備文件

  1. 至申請系統填「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使用資料申請單」(如表單編號APP001)
    (網址:https://www.apre.mohw.gov.tw/)
  2. 檢附IRB證明文件,包含研究計劃書。
  3. 資科中心特定檔案(如身心障礙資料),應檢附檔案提供單位同意函。
  4. 有攜入資料,應檢附資料所有權單位同意函。
  5. 攜入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者,應檢附EGC證明文件、契約書及生物資料庫許可核定函與資訊運用計畫書。

申請前請先詳閱「衛生福利資料使用作業須知」。
資料申請應用相關規定下載網址:
https://dep.mohw.gov.tw/DOS/cp-5146-61992-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