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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以前免附IRB之案件,若欲申請新增檔案,則應檢附IRB核可證明及送審文件

  • 資料來源:統計處
  • 建檔日期:104-05-05
  • 更新時間:112-04-28

103年以前免附IRB之案件,若欲申請新增檔案,則應檢附IRB核可證明及送審文件,有關IRB送審文件中須載明之內容,另請參考本中心重大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