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辦理年度:103年 開發(研究)目的: 鑑於國內老人保護工作尚在起步,為協助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處理老人保護案件,內政部社會司(於102年7月23日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前於100年委託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楊培珊教授建構「台灣老人保護評估工具」,惟因研究期程限制,本部於103年委託楊教授修正該評估工具,定名為「台灣老人保護案件評估輔助工具表」(以下簡稱評估輔助工具表),本計畫亦辦理該評估輔助工具表之訓練課程,透過教育訓練、督導會議、個案研討會將評估輔助工具表推廣出去,期能應用本評估輔助工具表,提升第一線實務工作者評估老人保護案件之專業知能,建構妥適之老人保護工作模式。 研究結論(效益): 一、完成「台灣老人保護案件評估輔助工具表」。 二、於103年11月至104年1月間辦理4場次老人保護教育訓練。 三、於104年6月間辦理3場次老人保護督導會議。 四、於104年3月至104年4月間辦理3場次老人保護個案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