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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受案評估輔助指引計畫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5-08-31
  • 更新時間:106-04-24

計畫辦理年度:104年 開發(研究)目的: 104年2月4日公布之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將目睹兒少納入保護範疇,並範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受理家庭暴力通報案件時,應評估未成年子女是否有目睹家庭暴力情事,並視需要轉介相關資源續處。為協助第一線社工員於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時,能透過一致性及系統性的晤談評估指引,確切地評估案家是否有目睹兒少情事,及瞭解未成年子女因目睹家庭暴力所受的創傷及影響,爰規劃辦理本項計畫。

研究結論(效益): 一、完成受案評估輔助指引,期能透過一致性及系統性晤談評估指引,協助社工受理家暴案件時,確切評估目睹兒少情形、創傷及影響。 二、經蒐集國外推動目睹兒少防治工作之相關文獻,歸納出理想目睹兒少三級預防工作應具備的要素: (一)初級預防: 定期收集目睹兒少的相關數據與資料,了解問題的趨勢、加強目睹家暴議題的理念傳播,喚起大眾對「一人受傷,全體受害,一人安全,全民得利」的認同、宣導除了針對一般社會大眾、或專業人士,更要為軍人、勞工、特殊行業家庭,少數族群、偏遠地區、特殊行業、或家有特殊狀況(如精神疾患、藥酒癮患者、身心障礙、長期為貧病所困)的家庭設想、增加積極面的家庭支持,完善困境家庭的各類服務,減少家庭的壓力、積極在不同場合為目睹兒少的權益倡議。 (二)次級預防:精進辨識、篩檢與評估的工具,增加專業人力與專業訓 練,善盡正確評估的責任;確保工作人員熟悉降低風險因子與增加保護因子的策略與作法,連結適當的資源,建置能夠提供後續服務的專業資源及強化服務之間的聯繫與合作。 (三) 三級預防:增加可以提供三級服務的專業人力與機構,提升專業人員的服務品質,聆聽兒少的心聲,讓兒少參與服務的規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