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民間單位:請於115年6月8日(星期一)前透過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以下稱申辦網,網址:https://sfpweb.sfaa.gov.tw/sfpwPublic/)提案及上傳申請應備文件,並依以下規定函送申請資料:
1、全國性計畫請函送用印版申請表、計畫書各1式1份至本部;地方性計畫請函送用印版申請表、計畫書各1式1份至地方政府。
2、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申請單位應填具「衛生福利部補助案件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主檢核表」;經檢核結果屬該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者,請再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據實表明身分關係,無則免填。請申請單位填具後併同上傳申辦網。
3、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如欲申請補助計畫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請於申請補助計畫時併同檢送用印版支用單據就地查核申請表及相關佐證文件;全國性團體逕向本部提出申請,地方性團體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二)地方政府:自提申請案請於115年6月8日(星期一)前至申辦網後台(網址:https://sfpweb.sfaa.gov.tw/sfpw/login/auth)提案;另於115年6月16日(星期二)前完成地方性計畫初審彙整表線上核轉作業,同時將貴府(中心)自提及核轉案件清冊、申請表及計畫書各1式1份函報本部。
二、另已獲核定補助之中長程計畫,請於115年10月2日(星期五)前至申辦網填報115年1至9月進度報告,經本部審查無誤後,再製發116年度核定表。
三、若有系統操作疑問,請逕洽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客服電話02–77447127);另使用手冊置於申辦網-檔案下載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