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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性騷擾案件的申訴期限為多久?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13-03-07
  • 更新時間:113-03-07

針對性騷擾案件提出之申訴期限,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4條規定:

(一) 一般性騷擾案:申訴期限為知悉事件發生後2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5年者,不得提出。

(二) 權勢性騷擾案:考量遭受權勢性騷擾之被害人,不易向外求助而易逾申訴期限,權勢性騷擾案件的申訴期限,在知悉事件發生後3年內提出申訴。但自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日起逾7年者,不得提出。

(二) 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被害人為未成年之案:得於其成年後三年內提出申訴,且申訴從本法所訂較長期限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