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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三張驗傷單才可以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嗎?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2-07-02
  • 更新時間:109-08-13

依王如玄、翟敬宜在【婚姻生活的法律智慧】中的分析:家庭暴力應屬『不堪同居之虐待』,可以訴請判決離婚。 至於幾張驗傷單才可以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並無定論,要依個案實際情況而定。舉例而言,如果是身體上的家庭暴力,法官會針對加害人下手的輕重、被害人傷勢的嚴重性及暴力行為的時間間隔等,具體判斷是否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