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維護家庭暴力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本部自2010 年起擴大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本計畫的目的之一在了瞭解其實際推動情形、彙整主要運作模式及分析其優勢;其二在建構成效評估指標;第三是依據所建構之評估指標收集實證資料,評估現行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之實施成效。
本研究採用質性的文獻檔案、焦點團體與深度訪談,以及量化的統計月報表與問卷調查。總計訪談54 位防治網絡的實務專家,蒐集5-10 月各地方政府統計報表及回收734份有效問卷,進行統計分析。縣市通報案件中被評估為高危機案件之總平均比例為13.6%,通報案件中最後列入高危機案件網絡會議討論之比例將近一成。在案件之處理結果上,整體而言,被害人於高危機網絡會議列管期間再遭加害人肢體暴力之發生比例為4.2%,但存有縣市之差異。資料顯示接近九成的案件被害人危險狀況有降低,顯示進入高危機網絡會議討論之案件在再犯預防上是有一定之效果;絕大多數人員對於安全網會議中網絡單位提供個案資訊之重要性均相當認同。
本研究發現各地方政府基於不同的條件發展出不同的模式,其中以固定成員、網絡單位輪流主持模式、衛政)與司法積極參與、聚焦安全維護議題、外督扮演諮詢增權角色等,為提升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效能之關鍵元素。目前的運作方式也存在若干實施上的困境,最常被提及的莫過於增加工作量,人力成本太高,此外,像是:期待落差、網絡單位間不了解彼此專業、被檢視的壓力、問題沒有被有效處理、質疑是否真為個案最大利益、擔心社工專業被擠壓、如何善處個案保密的倫理議題、衛政部門未充分發揮功能,以及司法人員只取資訊不願參與等,也都讓網絡成員感到困惑和挫折,相對也降低安全防護網應該發揮的功能。多元回歸分析發現,對安全網方案有正確的認識、態度越支持、網絡間合作困難越少、個人執行越落實、行政體系越支持、會議流程順暢、以及會議討論良好等均會對提升安全網之整體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