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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114年度牙醫醫院評鑑基準」、「114年度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

  • 資料來源: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4-07-01
  • 更新時間:114-07-01

依據:醫療法第28條、第95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61條。

公告事項:
一、「114年牙醫醫院評鑑基準」共計2篇、15章、101條;其中重點條文計3條、必要條文計5條、試評條文計7條。

二、「114年牙醫教學醫院評鑑基準」共計6章、54條;其中必要條文計1條、試評條文計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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