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旨揭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及契約書,請至本部官方網站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14個工作天(即114年11月5日止)。 三、申請方式:申請單位應於114年11月5日前以正式公文提具計畫申請書及相關附件(一式8份,含可編輯之電子檔)函送至本部(以本部收文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