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衛部照字第1121560033號 主旨:公告111年度居家護理所評鑑結果合格名單,如附件。 依據:護理人員法第23條之2第1項。 公告事項:111年度居家護理所評鑑合格者計1家,名單及合格效期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