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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6學年偏鄉護理菁英公費學生申請入學相關補充說明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建檔日期:105-12-30
  • 更新時間:108-07-01

一、本部「偏鄉護理菁英計畫」之招生為教育部特別核定之外加名額,故本本計畫錄取之公費生不得再轉為一般自費身分就讀;如放棄該公費生資格或未完成契約簽訂者,即不具該公費生資格。

二、其他相關規定及履約之權利義務等內容,可參閱本部104年11月25日公告修正「偏鄉護理菁英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