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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109年1月15日公告修正「離島開業醫事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並自同日施行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建檔日期:110-09-01
  • 更新時間:1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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