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衛部照字第1121560211號 主旨:公告111年度居家護理所評鑑結果名單。 依據:護理人員法第23條之2第1項。 公告事項:111年度接受居家護理所評鑑之受評鑑機構計1家,評鑑合格者計1家,評鑑結果名單及合格效期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