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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疫情,111年屆期(含109年及110年延期更新)專科護理師證書之寬緩措施 。

  • 資料來源: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建檔日期:111-07-01
  • 更新時間:111-07-04

本部已於111年7月1日函文公告專科護理師證書應更新期限介於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者(含109年及110年延期更新),如因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辦理證書更新,得統一展延1年,免個別提出申請。展延期間辦理證書更新,新核發之證書更新日期為自原證書屆滿第6年之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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