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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2-12-20
  • 更新時間:112-12-20

公告事項:

一、有關本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可至本部官網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醫療機構,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止,檢具公文及申請作業須知規定文件,送達所在地衛生局初審(以郵戳為憑),如未能於期限前送達,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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