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媒體報導精神疾病「六要」與「四不要」原則之說帖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03-03-26
  • 更新時間:108-01-30

『六要』係指六項應該遵守的準則,包括:

  1. 要與當事人或精神醫療專家密切討論。
  2. 要慎選資訊來源,報導與事實相符的資訊。
  3. 要刊登於內頁而非頭版。
  4. 要兼顧客觀及平衡性之報導。
  5. 要尊重當事人與家屬的隱私權。
  6. 要提供精神衛生相關之服務專線、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四不要』係指四項應該避免的報導方式,包括:

  1. 不要以戲劇化或聳動化方式呈現報導內容,只聚焦當次事件報導。
  2. 不以暗示的口吻指稱當事人罹患精神疾病。
  3. 不用歧視性或污名化之稱呼與描述精神病人。
  4. 不要報導容易引人斷章取義或以偏概全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