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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複評結果及112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不合格名單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3-03-15
  • 更新時間:113-03-15

依據: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

公告事項:公告112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複評結果」及112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不合格名單」(如附件),複評合格機構評鑑合格效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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