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第2次公開徵求補助辦理衛生福利部111-112年度「丁基原啡因治療品質提升計畫」,公告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日止

  • 資料來源: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1-04-13
  • 更新時間:111-04-13

111-112年度「丁基原啡因治療品質提升計畫」自即日起辦理第2次公開徵求,截止日至111年5月3日(以本部收文日為準)止


  • 申請資格:
    1.限有執行丁基原啡因之本部指定替代治療執行機構
    2.非屬公立機構者,除以前年度計畫執行或查核結果無重大違失情形外,符合支用單據得留存受補助單位之條件。

  • 應檢附文件:替代治療執行機構指定函及參與本計畫切結書

  • 申請方式:符合計畫申請資格之機構於申請期限內,以正式公文將計畫書及檢核表各1式8份(計畫書格式如附件4,其中1份請勿裝訂;檢核表格式如5),郵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部(本部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8樓)。請於計畫書函送前,確實檢視計畫書內容已依本說明書規定內容撰寫完整,信封封面並請敘明「申請『111-112年度丁基原啡因品質提升計畫』」。所送計畫書與相關文件,於送件後恕不退還。

  • 其餘配合事項請參照計畫說明書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