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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4-07-16
  • 更新時間:115-10-30

簡介

  為提供有需求之藥癮者及其親友與一般民眾便捷、迅速之電話求助管道,衛生福利部設置有24小時免付費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你、幫幫我)。又為提升專線服務效能,自113年7月15日起,由原各地方毒防中心接聽專線,調整集中至本部委託執行之話務中心負責全時段接聽及諮詢服務(除資源轉介連結及三、四級毒品危害講習諮詢涉及各縣市實質服務提供,將轉由各地方毒防中心賡續服務),搭起藥癮者及其親友等人與政府間順暢之溝通橋樑。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衛生福利部委託程曦資訊整合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服務計畫」,提供藥癮者及其親友與一般民眾,有關毒品危害及藥癮醫療處遇資源等之諮詢,為於執行業務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一、公務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二、蒐集之目的
 012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一)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聯絡電話、戶籍縣市、現居縣市。
 (二)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字號。
 (三)C011個人描述:性別、聲音。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起保存5年。
 (二)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三)對象:由本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受前開公務機關依法令或契約委託辦理業務之第三人,或其他請求提供行政協助之公務機關,於蒐集目的範圍內利用。
 (四)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請求行使之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如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將無法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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