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標性計畫受理申請時間至106年9月22日截止(郵戳為憑),屬地方性之申請案件,請務必於106年9月12日前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處)、縣(市)政府核轉;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詳細計畫書各1式3份(2份紙本及1份電子檔)及相關佐證資料(民間團體應檢附含章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本指標性計畫受理申請時間至106年9月22日截止(郵戳為憑),屬地方性之申請案件,請務必於106年9月12日前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處)、縣(市)政府核轉;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詳細計畫書各1式3份(2份紙本及1份電子檔)及相關佐證資料(民間團體應檢附含章程、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