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一) 申請機構自計畫公告日起15個日曆天(即112年2月24日前)內(以本部收文日為準),以正式公文,將計畫書(1式8份,格式如附件2,其中1份請勿裝訂,並請於計畫書送出前,逕依本計畫說明書規定應載明於計畫書之事項,檢視所提計畫書之完整性)及應檢附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部。
(二) 請於信封封面敘明申請「衛生福利部112-113年度藥癮者社區復健方案布建及服務品質提升計畫」。
申請方式:
(一) 申請機構自計畫公告日起15個日曆天(即112年2月24日前)內(以本部收文日為準),以正式公文,將計畫書(1式8份,格式如附件2,其中1份請勿裝訂,並請於計畫書送出前,逕依本計畫說明書規定應載明於計畫書之事項,檢視所提計畫書之完整性)及應檢附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部。
(二) 請於信封封面敘明申請「衛生福利部112-113年度藥癮者社區復健方案布建及服務品質提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