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評定結果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1-11-24
  • 更新時間:111-11-24

依據: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

公告事項:公告111年度「精神復健機構評鑑評定結果」(含評鑑合格名單及不合格名單,如附件),評鑑合格機構評鑑合格效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計4年。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