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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名單

  • 資料來源:心理健康司
  • 建檔日期:114-12-02
  • 更新時間:114-12-03

依據:醫療法第28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6條。

公告事項:「114年度精神科醫院評鑑合格名單」(如附件),計有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等11家醫院,評鑑合格效期均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計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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