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法第94條、第95條及第96條。
公告事項:
一、111年度教學醫院新增職類評鑑合格醫院共計1家,合格效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隨醫院評鑑之合格效期屆滿或終止併同失效。
依據:醫療法第94條、第95條及第96條。
公告事項:
一、111年度教學醫院新增職類評鑑合格醫院共計1家,合格效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隨醫院評鑑之合格效期屆滿或終止併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