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童重難罕症照護醫事人員出國進修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說明書如附件,請至本部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MA/lp-5176-106.html)下載。
二、申請資格:曾辦理「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核心醫院計畫」之醫院,或與上開計畫有合作關係之醫院,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且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
三、申請期限:115至117年間,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止(遇假日遞延)。
四、補助對象:任職於醫院,專長及服務領域為新生兒、兒童重難症、兒童癌症與兒童遺傳疾病或兒童相關外科之醫事人員,並經本部核可者。
五、本案需由醫院申請,申請計畫經核可後,由申請醫院向本部申請補助款,發放予出國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