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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救濟報告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0-12-15
  • 更新時間:114-12-02

2025年摘要

面對我國少子化與高齡交錯的生育環境,本部自 105 年施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迄今,持續強化周產期照護安全,透過加強產檢次數、醫事機構臨床教育訓練及民眾衛教等多面向政策,整合周產期、兒科及重症醫療資源,提升醫療品質照護能力,並於事故發生後及時提供救濟且關懷事故家庭。

本年報係依據《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第 23 條規定,主管機關對經辦之生產事故救濟事件,應進行統計分析,每年公布結果。113 年度本部共計受理 297 件生產事故救濟申請案件,分別為孕產婦死亡 14 件、孕產婦重大傷害 53 件、胎兒死亡 143 件及新生兒死亡 55 件、新生兒重大傷害 32 件;經生產事故救濟審議會審定核予救濟者共260 件,通過率為 87.5%,救濟金額為新臺幣 1 億 6,700 萬元。

分析 113 年資料,產婦死亡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案件以羊水栓塞為主因,建議醫療機構強化高風險評估、急救應變能力,並跨醫療團隊的溝通與合作,提升治療成效並改善預後。因產後大出血導致之子宮切除案件中,原因包括植入性胎盤、子宮收縮乏力、前置胎盤及生殖道撕裂傷,建議若能及早介入以子宮內水球填塞或血管栓塞術等保守性止血措施,將有機會保留子宮。新生兒死亡及重大傷害皆以新生兒腦部異常(包含缺氧缺血性腦病變、腦部出血)為最多,以胎兒窘迫及胎盤早期剝離所導致的新生兒腦部異常及相關的胎便吸入症候群等合併症為主,建議產前、產中的密切監測、急救處理至關重要,才能避免腦部損傷與死亡。胎兒死亡的可能原因多元,在預防方面除了規則產檢、規律生活作息與定期注意胎動外,對於周產期高危險因子(例如妊娠高血壓)應積極追蹤與處置。

未來將透過結合各制度、精進臨床訓練、跨院合作、轉診平台建置與持續推動民眾衛教等多方策略,以建構更為韌性與公平的周產期照護體系,降低不良妊娠結果,守護母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