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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委託「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辦理111年度國外醫學系及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委託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1-01-13
  • 更新時間:111-01-13

依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1條之1第4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

公告事項:旨揭委託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辦理事項如下:

一、調查可受理國外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之教學醫院,其可受理之名額及彙整訓練計畫。

二、受理通過醫師、牙醫師考試第一試及格之國外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之選配分發申請。

三、辦理國外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生及教學醫院之配對與分發。

四、受理及審核訓練醫院函送受訓學員之臨床實作訓練之各科成績,並造冊送考選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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