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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13-01-11
  • 更新時間:113-05-09

公告函

  • 112年12月15日發文,衛部醫字第1121670173A號
    主旨:公告修正「麻醉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兒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及「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如附件),自113年8月1日生效;113年7月31日前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 112年12月15日發文,衛部醫字第112167173號
    主旨:公告修正一年期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適用之「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如附件),自113年8月1日生效;113年7月31日前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 112年10月25日發文,衛部醫字第1121669276號
    主旨:公告修正「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婦產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骨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及「放射腫瘤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如附件),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

依據: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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