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療法第二十四條第五項。 公告事項: 一、資料來源:地方政府衛生局依「醫療機構內發生醫療暴力報告單」,通報轄區醫療機構發生滋擾事件處理結果。 二、事件發生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