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主要訓練醫院得依訓練容額及實際訓練情形下修PGY2內科組容額上限,惟不得低於114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核定容額,並應載明於二年 期一般醫學訓練選配系統供學員參考。
二、 各醫院收訓113學年度PGY2四分組(內科組、外科組、兒科組、婦產科組)及不分組總學員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之113學年度PGY1訓練容額。
公告事項:
一、 主要訓練醫院得依訓練容額及實際訓練情形下修PGY2內科組容額上限,惟不得低於114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核定容額,並應載明於二年 期一般醫學訓練選配系統供學員參考。
二、 各醫院收訓113學年度PGY2四分組(內科組、外科組、兒科組、婦產科組)及不分組總學員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之113學年度PGY1訓練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