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贈人之基本資料:
衛生福利部生產事故救濟基金 捐贈清冊
109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編號 | 捐贈者名稱或姓名 | 捐贈金額 | 捐贈日期 | 捐贈用途 | 指定用途 | 說明 |
---|---|---|---|---|---|---|
1 | 李婦產科診所 | 100萬元 | 109年9月28日 | 供生產事故救濟基金之用 | 是 | 屬被動捐款 |
合計100萬元
(二)辦理情形:
衛生福利部生產事故救濟基金支出明細表
109年7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編號 | 支用項目 | 預定支用金額 | 已執行金額 | 說明 |
---|---|---|---|---|
1 | 併入生產事故救濟基金 | 100萬元 | 100萬元 | 依捐贈人指定用途辦理 |
合計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