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人體研究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經本部111年度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合格審查會計39家,效期自112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其中臺中榮民總醫院第三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為新設立審查會,效期為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合格效期內本部得進行不定時追蹤查核作業;如有發生重大違規情事者,應依本部通知期限改善後,方能審查新案,本部並得視違規情節及改善情形縮短或註銷審查會合格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