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長照機構防災避難認知及公共安全效能,衛生福利部昨(14)日會同內政部針對加強防範長期照顧機構發生火災相關措施予以進行討論。本會議由政務委員林萬億主持,會中討論事項包括:建築消防設施、機構設立之樓層與區域、防災教育訓練及演練、政府監督管理等,另針對個人設立之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部分,則規劃透過獎勵方式,輔導其改善消防及公共安全等級與效能。
本次會議相關部會共同研擬加強長期照顧機構消防及公共安全推動方案,以有效強化長照機構防災避難認知及機構消防等公共安全效能,重要之具體改善措施包括:
一、要求機構定期接受電力設備維護檢查。
二、輔導機構落實運用防火及避難安全風險自主檢核表。
三、強化機構照顧服務員與外籍看護工之防救災教育訓練,並落實夜間值班人員防災實境演練。
四、機構納入防災社區計畫,共同參與演練。
五、各級政府網站應公開評鑑與平時輔導查核結果等資訊。
六、內政部消防署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需增列自動撒水設備及119火災自動通報裝置。
七、消防署應檢討救助袋及緩降梯等垂直避難器具在長照機構之合宜性,以及機構之防火區劃與逃生動線,並研議機構設置等待救援空間之可行性。
衛生福利部表示,長期照顧機構的公共安全維護不能等,中央及地方應積極加強相關改善作為,透過評鑑、修法及輔導獎勵等機制,在最短時間內強化機構防災應變能力等,以減少憾事發生,讓受照顧者及家屬都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