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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失智症長者在社區中第二個家-團體家屋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6-05-19
  • 更新時間:106-06-02

為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理念,擴大充實失智症照顧服務資源,衛生福利部今(19)日舉辦團體家屋記者會,鼓勵各縣市政府與民間服務提供單位協力合作,積極廣佈團體家屋,為失智症長者在社區中打造第二個家。

「母親失智症初期,只是忘東忘西,到了中期脾氣變得好暴躁,日夜顛倒,又常常找不到廁所,在陽台大小便,而且每每到了晚上精神更好,直接開門下樓說要回家找奶奶,……唉,我兒子今年要考大學,升學壓力大,全家人的睡眠品質都不好了……我好愛我的媽媽,把她送去機構,晚上鐵定會吵到別人,真要把她綁起來嗎?我該怎麼辦?」

為提供失智症者能在社區中接受24小時的照顧服務,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政府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團體家屋創新方案,目前全台已有6個縣市、7處團體家屋,為中度以上且具行動能力的失智症長者,在社區中提供小規模、家庭化的生活環境,與個別化的照顧服務,滿足失智症長者多元照顧需求,並提高其自主能力與生活品質。

記者會現場邀請到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永信社會福利基金會心佳團體家屋趙明明執行長、社團法人雲林縣老人長期照護協會月亮團體家屋葉雅倫主任分享實務經驗,團體家屋的空間規劃如一般家庭,有共用的客廳、餐廳、廚房、廁所,及屬於自己的臥室、廁所。照顧服務員及工作人員受過失智症相關訓練,尊重失智症者生活經驗並依其獨特性擬定個別生活照顧計畫,將照顧及復健技巧融入日常生活中,協助失智症者安心地過正常的生活,延緩退化的速度,是有別於一般的機構式照顧。

家屬蔡小姐表示,媽媽目前在台中市心佳團體家屋,由受過訓練的專業照顧服務員陪伴活動,幫忙照料媽媽的日常生活起居,讓她在安全、安心且自在的團體家屋中,還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笑容也開始變多,生活品質變得更好,也真正的減輕家屬照顧失智症長者的壓力。

團體家屋已列為長期照顧服務法的社區式服務,且專屬失智症者的照顧模式,衛福部積極鼓勵民間服務提供單位投入辦理團體家屋服務,並呼籲有需求的失智症家屬,可以在上班時間以市話撥打長照專線412-8080(手機撥打02-412-8080),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處)詢問,經照顧管理專員到宅訪視評估符合申請條件者,政府將會按長輩的失智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