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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澄清,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制度,將徵詢各界意見及完善配套措施後,於106年第2季推動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5-12-21
  • 更新時間:106-05-11

為使民眾獲得優質、平價、普及的長期照顧服務,衛生福利部規劃推動各項改革措施,對於失能者最迫切需要的居家服務,從評估工具、給付及支付標準,經過謹慎規劃及完善配套後,陸續實施。

首先,對於目前長照1.0使用的長期照顧服務評估量表,配合長照2.0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增加,2.0已發展能評估各種失能樣態的照顧管理評估量表,並將評估工具資訊化,讓22個縣市的照管專員,對同樣失能程度的民眾評估結果都會是一致的。

另有關居家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的訂定,是透過收集國內實際失能者的狀況及需要協助所使用的資源,發展本土的長照案例組合分類系統,規劃中的居家照顧服務給付分8級,各有一個固定的補助額度,且級數越高,代表需要協助的程度越高,補助額度也會越高。針對居家服務提供單位的費用,除了定額的支付以外,對於有些特殊情形的失能者,例如罹患特殊疾病、有抗拒照護的情形等等,都會再支付加成,將照顧服務員工作負荷較重的一面,在支付上給予考慮。

現行居家服務提供單位是由地方政府透過委託或補助方式辦理,才能提供服務,為了提高民間參與意願,長照2.0得採特約辦理,經本部與地方政府討論,為避免服務中斷,現行已完成106年度服務委外或續約作業者,地方政府仍得用原來方式辦理。這樣在環環相扣下,期能有助於長照服務資源之發展,鼓勵服務提供者提升服務效率、品質與服務可近性,以回應民眾之長照需求,並為即將邁入高齡社會做好準備。

另有關民間單位提到105年12月20日居家服務支付制度研商會議,當日與會單位代表原則認同本部規劃長照2.0居家服務支付制度的方向,可以簡化核銷並增加服務彈性,但對於支付標準、服務品質監控、居家服務提供單位相關專業人力訓練及資訊系統開發等配套措施,仍待進一步討論,因此,本部將再徵詢各界意見,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之規劃後,預訂於明年第二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