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110年度「藥品安全訊號偵測暨評估資訊系統維護」採購案招標公告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9-12-09
  • 更新時間:109-12-21
  •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 招標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如本案服務需求說明書。
    採購案號:M1007129
    採購案名:110年度「藥品安全訊號偵測暨評估資訊系統維護」
  • 招標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採購聯絡人:楊先生 電話:(02)85906571傳真:(02)85906050
    規格聯絡人:曾小姐 電話:(02)85907291
  • 公開開標案件:
    截標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中午12時。
    開標地點: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2樓205開標室
  • 開標時間:
    ﹙一﹚資格標:
    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下午3時50分。
    有權參加開標之每ㄧ投標廠商人數:最多2人。
  • 收受投標文件場所之地址、時間:
    ﹙一﹚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秘書處採購科,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二)時間:
    上班時間:秘書處採購科登記桌收文或交本案採購聯絡人簽收
    下班時間:值班室

    (三)裝封:

1.每一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本採購案之投標,以一標為限,且同一機構就同一分項重點,僅能投標一件計畫。投標單位應將資格證明文件【含投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及服務建議書(企劃書) 【其中一份勿裝訂,以利複製】等相關文件資料,以不透明容器密封,依投標須知規定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指定場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段號樓(秘書處採購科)】。

2.投標單位承辦人應將投標單位資格證明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企劃書)相關文件(包括投標單位【含其分支機構】針對各重點之所有服務建議書(企劃書),依序綑綁及裝箱),一併裝入外封(箱)(請以不透明容器密封),並將投標封封面黏貼於外封(箱)上。投標信封上應註明「本案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單位名稱」、「地址」…等(詳投標封封面格式)。未清楚載明,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 本案之相關附件檔案,請至工程會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系統下載。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需求說明書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