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中醫醫院有評鑑 民眾就醫有保障 新聞摘要: 日期:100.8.31. 單位:中醫組 編號:1000018 新聞內容: 為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中醫優質醫療照護體制,提供民眾就醫安全環境,本署爰依據醫療法第28條規定,委任所屬中醫藥委員會辦理100年度中醫醫院及醫院附設中醫部門評鑑。為執行本項評鑑工作,本署於99年10月修訂公告100年度評鑑作業程序及評鑑基準(作業時程如表一),遴聘52位具有中醫醫療、中藥藥事、中醫護理或醫療管理等4個領域專長之學者專家擔任評鑑委員,分別就病人安全、病人權益、醫學倫理及醫療品質等重點,實地前往申請醫院進行評量。 本次評鑑,共有7家中醫醫院及38家附設中醫部門醫院申請,本署中醫藥委員會已於5月完成實地查證工作。經召開評定會議,公告40家合格醫院名單,通過評鑑比率為89%。在合格醫院中,包含4家中醫醫院及36家附設中醫部門醫院(如圖一);其中15家優等,25家合格(如圖二)。這些醫院分布在北部最多,南部居次,東部最少(如圖三)。 本署公布的評鑑合格醫院,不僅是民眾選擇就醫場所的參考指標,也是本署選擇開業中醫師訓練醫院的依據,並可作為附設中醫部門醫院申請中醫教學醫院評鑑的門檻;另外,也將提供本署中醫藥委員會補助或委辦相關計畫,考選部、教育部選擇中醫師特考錄取人員臨床診療訓練醫院、中醫學系學生實習場所及中央健康保險局、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執行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制度鼓勵提昇中醫醫療品質方案參考。相信本次評鑑,對提昇中醫醫療照護品質及提供民眾中醫就醫安全環境,將有莫大助益,也希望我們的用心,能讓民眾看中醫更加安心。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