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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區販售之「”長城牌”銀翹解毒片」經香港衛生署檢出含有微量撲熱息痛(Paracetamol)西藥成分─籲請國人於出國時勿隨意購買藥品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
  • 建檔日期:105-05-03
  • 更新時間:106-05-24

香港衛生署近日發布新聞指出,香港註冊持有人「明華公司」進口供應的「”長城牌”銀翹解毒片」(註冊編號:HKP-00056,批次編號:MH-151),被檢出含有微量撲熱息痛(Paracetamol)西藥成分。該署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香港銷售之中成藥不應含有西藥成分。此藥品供應商表示自願回收該批藥品。 本部得知此訊息,立即清查確認我國未曾核准該藥品輸入。依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核屬藥事法第22條1項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福利部再次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全民共同打擊非法,維護己身及親友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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